两部门发文推进车企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优化账期治理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媒体唐诗凝)工业和信息化部、两部行业监管总局7日对外发布《关于推进汽车公司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治理的文推通知》,明确供应商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进车工程、企规业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范供鼓励优先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应商优化电汇等)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账款支付账期治理
据悉,两部两部门联合印发这一通知旨在继续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文推推进汽车公司规范采购货物、进车工程、企规业务等账款支付,范供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应商优化诚实守信、账款支付账期治理互利共赢的两部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
通知提出规范支付指引,具体涉及账期起算清晰明确、验收事务规范高效、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方式合规便利、议价期间先行支付、中小公司优先保障、例外情形处理等层面。
中小公司优先保障层面,通知明确,鼓励汽车公司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办妥中小公司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办妥支付,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采用现金支付中小公司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等。
通知还提出,倡导汽车公司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次签订合同的管用期不少于一年,合同内容应公允合理,避免设置不公平的条款,保障各方权益均衡,不能无视成本底线、隐性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要求降价,不能以缩短账期为由压低供货价格。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推进优化账期事务。汽车公司应建立健全供应商账款支付治理制度,于每年7月底、1月底前办妥半年度、年度情形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司账款支付情形开展调研评估,并公开发布评估结果。
原标题:两部门发文推进车企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优化账期治理 责任编辑:曾少林版权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skaaa.com/html/81d0799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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